天津父母积分落户后,静海积分落户,孩子要怎么落户?
随迁:父母申请积分落户同时申请子女随迁
1.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为未成年人(随迁子女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2.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不能是无户口人员);
3.积分入户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主要指有住房,父母不能是天津集体户口成员);
4、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与申请人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这点比较关键,积分落户,因为可能存在积分落户申请人为妈妈,但孩子跟爸爸在一个口本上,宁河积分落户,妈妈的户口没有迁过来的情况。所以申请人一定要提前查看自己的户籍关系,如果想让孩子随迁,需要 将随迁子女的户口迁至申请人名下)。
需要落户在集体户口的,河东积分落户,由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业单位和市、区县人民所属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负责申报。申报由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所属单位)通过网上注册、登记信息、测评指导分值后,按预约的交件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证持有人积分受理点申报。
社会保险积分按照缴费每满一年,养老保险积4分,其他险种各积2分计算,可分险种单独计分,五项保险每满一年积12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进行累加。
积分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六年的;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的分值计算积分。
申办积分入户的证持有人,在本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 偶、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当申请在该住房的坐落地址登记非农业 家庭户口;在本市无本人名下住房的,应当申请在本人所在单位登记
非农业集体户口;在本市无本人名下住房且所在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口条件的,应当申请在所在单位坐落区县的人力社保部门下设的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非农业集体户口。